3月20日下午,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20次会议。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叶白云主持会议,副主任王庆忠、钱慧明、章玉坤、徐骍、倪建忠以及委员共27人参加会议。
会议听取了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提请的关于《长兴县人大常委会2019年工作要点》的议案;听取了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提请的《关于调整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分工》的议案;听取了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提请的关于修订《长兴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县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县人大常委会各委室与对口单位加强工作联系的实施办法》的议案;听取了关于2018年长兴县监察委员会专项工作报告;听取了县人民政府关于我县推进教师队伍建设情况的报告;听取了县人大常委会调查组关于我县推进教师队伍建设情况的调查报告(书面);听取了有关湖州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辞职事项;听取了有关湖州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补选事项;听取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市人大代表还进行了述职。
会议经过认真审议,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表决通过了县人大常委会2019年工作要点;表决通过了《关于调整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分工》;表决通过了《长兴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县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县人大常委会各委室与对口单位加强工作联系的实施办法》;表决通过了县人大常委会关于我县推进教师队伍建设情况的审议意见;表决通过了有关湖州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辞职事项;表决通过了补选徐凤根同志为湖州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事项;表决通过了陈少鹏、黄江疆、钱卫华等同志职务的任免事项,并颁发了任命书,举行了宪法宣誓仪式。会议还对市人大代表履职情况进行测评。
县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察委主任沈月强,县委常委、副县长王世海,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潘如新,县人民法院主要负责人,有关部门负责人,县人大各专委会负责人,县人大常委会各委室负责人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