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一税费新政落地 长兴450家企业减税2亿元
发布时间:2021-10-22 来源:长兴县人民政府
近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关于进一步落实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企业在2021年10月份所得税预缴时,可以自主选择前三季度研发费用享受加计扣除政策,同时扣除比例从75%提高至100%。
“这个是加计扣除,扣除了以后,少缴税收1392966元。”浙江威泰汽配有限公司内,县税务局开发区税务所所长沈斌正在指导企业财务人员如何享受税收新政。2021年1~9月,威泰汽配实现营业收入1.38亿元,发生研发费用929万元。根据相关公告,制造企业开展研发活动发生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自2021年1月1日起再按实际发生额的100%在税前加计扣除。“如今,国际形势有很多不确定因素,我们通过不断研发投入,开发很多前沿产品、技术含量高的产品来夺得市场份额。”公司总经理张宇表示,近年来企业稳步发展,离不开研发投入和新产品的持续开发。特别是今年在原材料上涨、国际物流受阻的不利形势下,新产品开发成了支撑企业发展最核心的动力。暖心的税收政策为企业分担压力,也为后续的研发注入了强劲活力。
当前,正值企业三季度预缴申报阶段,连日来,县税务局及各辖区税务所纷纷走进企业宣讲政策。“预计今年我县涉及研发费加计扣除的企业有450家,研发费加计扣除费用17亿元,减免税款2亿元。”县税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张晓红说。